< 返回

常见问题

1. 什么是调解?诉讼与调解有何分别?

调解属自愿性质和保密的程序,当中一名公正无私的调解员会协助争议各方在良好气氛下达成和解,而不会为他们作出决定。调解的过程不拘形式、但讲求协作,而且通常较诉讼快捷和廉宜,让各方既能保留对解决争议的控制权,又能灵活制定切合所需的解决方案。调解适用于大多数争议,在家事纠纷中尤其有效,但不适用于涉及如虐待儿童等严重问题的争议。相比之下,诉讼是一个严谨、对抗式的程序,法官会作出具约束力的裁决,通常导致非赢即输的结果,可能会使各方关系变得紧张,并招致巨额费用。选择调解还是诉讼,应取决于争议的性质及各方是否有协商合作的意愿。

2. 调解有什么好处?

采用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好处良多。调解属自愿性质的程序,由一名中立的调解员协助争议各方在良好气氛下达成切合所需的和解。有别于诉讼,调解是一个较少对辩的争议解决方法,既节省时间和金钱,又能减少当事人的焦虑和对其日常生活的打扰。各方在决策过程中保有控制权,促使他们更愿意遵守协议。此外,调解过程能保持私隐和保密性,容许各方制定在法律补救之外的灵活和实际解决方案。调解又能维护或改善各方的关系,特别是在家事纠纷中,使上诉的风险得以减至最低。整体而言,调解能够提供一个较轻松的合作环境以解决争议。

3. 如我是法援受助人,何时应尝试调解?

无论法律程序是否已展开,均可尝试进行调解。负责法援个案的律师会与你商讨,告知调解是否适用于你的个案。如律师认为合适,便会向你讲解调解员的收费、资格和经验、调解所需的时数,以及法律援助署署长第一押记的影响。在你同意调解后,律师会向法律援助署署长申请事先批准,以便及早安排调解服务。

4. 我需要委托律师进行调解吗?

进行调解是无须委托律师的,但咨询律师可协助你了解相关法律及为调解作准备。参与调解人士可在达成协议前,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为保持公正无私,调解员不会向任何一方提供法律意见,即使其本身是合资格律师也不例外。由于调解员是中立的第三方,你如需要寻求法律意见,应自行作出安排。

5. 我可以单就调解申请法援吗?

这视乎相关法律程序是否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普通法律援助计划法律援助辅助计划涵盖各种民事法律诉讼。如相关法律程序是在法援范围内,而申请人通过案情审查和经济审查,其便有机会获批法援,以进行法律援助证书所列明的诉讼,其中可能包括调解。调解可在法律程序展开之前或之后进行,而委聘调解员前须先获法律援助署署长批准。

6. 我可以自行选择调解员吗?

你如有属意的调解员,可先知会负责你个案的律师,以便该律师与你商讨,并告知你有关的调解员是否合适。另外,你的律师亦可向你建议合适的调解员。就法援个案而言,外委律师须就委聘调解员向法律援助署署长申请事先批准。

7. 我的律师可以陪同我出席调解会议吗?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并非任何一方的代表律师,不会提供法律意见。你如在调解过程中需要法律意见,应咨询你的律师。如你希望由律师陪同出席调解会议,你的律师须事先向法律援助署署长交代理由及获得批准。

8. 我是否须出席调解会议?

为解决争议,你有责任参与调解,达到各方所协定或法庭所指示的最低参与程度,并应全力协助调解进行,使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9. 我应如何为调解作准备?

在调解进行前,你应详细了解各方案情,包括争议事项、成功机会(包括各种可接受的和解方案)、诉讼风险、损害赔偿金额、已招致/将招致的讼费(如调解失败),以及讨回讼费的机会。如有需要,你可先行寻求法律意见。

10. 调解员的角色及职责是什么?

调解员会安排争议各方在私人和保密的环境下面对面洽谈。各方均有机会陈述自己的论点,以及聆听另一方所言。调解员不会就个案的是非曲直作出判决,亦不会为争议各方作出决定,但会协助他们商讨和识别争议事项、探讨各方的实际需要及权益,以及尽量寻求各种和解方案并评估哪一方案最为合适。如能达成和解,调解员会协助各方拟备书面协议,详细列明和解条款。

11. 如各方无法透过调解达成和解应怎么办?

如调解后未能达成协议或只达成部分协议,诉讼程序将继续进行。如有需要,所有争议事项或部分仍有争议的事项将交由法庭审理。

12. 如何处理在调解期间商讨或披露的事宜?

调解过程无论何时均须保密,除争议各方及调解员外,不容许有第三方知悉调解内容。此外,在任何情况下,调解员如未经准许,不得向另一方披露在单独会谈(即调解员与其中一方的会面)中所讨论的任何事宜。

13. 如我不想尝试调解会怎样?

法庭鼓励诉讼各方透过调解解决争议。因此,如你无理地不参与或拒绝参与调解但又无法提供圆满的解释,法庭可命令你支付讼费。此外,法援署支持受助人使用调解服务。如你不参与或拒绝参与调解但又没有合理解释,或未能参与或拒绝参与调解至达到各方所协定或法庭所指示的最低参与程度,又或没有全力协助调解进行,使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法援署或会认为在此情况下继续向你提供法援并不合理,你的法律援助证书可能因此而被取消。如你不清楚应否尝试调解,可与你的律师商讨。

14. 如我对调解员感到不满,可以怎样做?

你如对调解员的行为或服务感到不满,可向发出认可资格予该调解员的调解资格评审机构反映,由他们决定是否向该调解员采取适当行动。你亦可把投诉通知法援署,但本署并非监管当局,不能对有关的调解员采取任何纪律行动。

15. 调解涉及的费用为何?费用由谁支付?

就大部分情况而言,调解比诉讼所需的费用少得多,过程亦快捷得多。调解员会按小时或按日收取服务费用,亦可能收取其他附带费用,例如租用场地进行调解的费用。争议各方应在调解进行前,议定支付调解员的费用及支出的条款。由于调解已成为民事诉讼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就法援诉讼进行调解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可列作法律程序的附带开支,由法援署承担。不过,视乎受助人与另一方达成的协议或法庭颁布的命令,当法律援助署署长执行第一押记时,法援署可能须从受助人的分担费或受助人从诉讼所获得或保留的任何金钱/财产中,扣除部分或全数代其支付的调解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