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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律援助計劃

援助範圍

普通法律援助計劃(普通計劃)涵蓋在區域法院、原訟法庭、上訴法庭及終審法院展開的民事訴訟;某些死因裁判研訊;以及向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提出申請的案件。訟案類別如下:

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起,普通計劃的涵蓋範圍擴大至包括在銷售證券衍生工具、貨幣期貨或其他期貨合約時涉及詐騙、失實陳述或欺騙情況的金錢申索。

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