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法 律 援 助 署 年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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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 负 、 使 命 及 信 念
序 言
部 门 策 略 计 划
法 律 援 助 服 务
公 众 关 注 的 法 援 案 件
顾 客 服 务
宣 传 工 作
组 织 、 行 政 及 职 员 编 制
附 录
     
  序言  

法律援助署一直致力提供专业及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在二○一三年,我们推行了多项新措施,以回应社会不断转变的需要和殷切的期望。我在此概述其中的主要措施。

  邝宝昌先生
法律援助署署长

加强电子通讯平台

本署於二○一三年一月实施新安排,以加快追讨欠薪个案的转介程序。劳工处可透过部门入门网站把拟申请法援的人士的个案资料送交本署,而我们在接获资料後便会随即展开审批工作。

署於二○一三年三月进一步提升部门入门网站,以方便法律援助律师使用。所有名册律师均获发个人用户识别码和密码,以便随时登入入门网站,无需再使用数码證书。入门网站提升後,名册律师可透过电子途径更新相关个人资料及工作经验,以及提交若干类别的个案报告。

推行新的申报制度

因应公众日益关注法援案件可能受到不当兜揽活动影响的问题,法律援助署在谘询法律援助服务局及两个法律专业团体的意见後,於二○一三年九月推行新的申报制度。

新的申报制度的目的是要确保受助人提名外委律师时,并无受到有关律师的不当行为所影响。受助人须提供书面申报,以支持有关的提名。至於获提名律师方面,部门发出的委派信件註明申报的规定是委派案件的先决条件之一,如获提名律师未能符合申报规定,便须把案件文件交还部门。

  邝宝昌先生
法律援助署署长

推广优质顾客服务

为公众提供优质顾客服务是本署的工作目标,因此我们十分重视顾客的意见和回应。年内,本署根据一名法援申请人的建议,把申请人须签署的同意书予以整合,以进一步简化申请法援的程序。

为更有效地向公众推广法律援助服务,本署在全港七个裁判法院的当值律师服务法庭联络处摆放简介刑事法律援助的小册子。此外,本署於二○一三年七月为部门刊物加设40个二维条码,以方便公众浏览资料。

展望未来

我在此特别感谢法律援助服务局和民政事务局在年内对本署的工作给予鼎力的支持。此外,得到来自两个法律专业团体的律师接办本署的外委案件,为我们提供专业服务和贡献所长,谨此深表谢意。我亦衷心感谢部门全体人员同心协力,全赖他们克尽厥职,尽心竭力工作,让部门得以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展望新的一年,本署定会继续与各持份者紧密协作,致力为香港维持效率与效益兼备的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署署长
邝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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