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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徇私的措施

专业职系人员如在处理个案时涉及或可能涉及利益冲突,本署会要求有关人员按个别事件,向署方申报利益。

为提供进一步的保障,对于把案件外判给已离开本署从事私人执业的大律师/律师的程序,本署已经制定一套严谨的指引。本署一向以受助人的利益为大前提,因此,在外判案件时会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a) 署内有没有足够资源接办有关案件;
(b) 外判案件的成本效益;
(c) 因监察有关案件而对申请及审查科造成的工作负担;
(d) 有关的业人员的往绩;及
(e) 他/她隶属的律师事务所是否愿意让他/她继续处理法律援助案件,并向他/她提供必须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