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
2026
法援署就涉及宏福苑火災的申請所採取的特別措施和最新資訊
法律援助署再一次對宏福苑火災所有受影響人士表示深切慰問。法援署在處理涉及宏福苑火災的法援申請所採取的特別措施和相關資訊包括:
法援涵蓋範圍
處理人身傷亡索償、僱員補償及追討財產損失等訴訟和相關事宜
簡化的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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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簡化版的申請表格 (申請表格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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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簡化申請程序中所需提交的資料及文件等,以全力協助居民及其他受影響人士申請法援。亦會協助向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索取資料,以便進行經濟審查
設立服務專線並設櫃位提供現場法援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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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服務專線: 2867 4516或2399
2277,以解答居民及其他受影響人士相關法援的疑難及提供適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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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宏福苑居民及其他受影響人士了解法援服務及支援措施,法律援助署由2026年1月30日至2月13日期間,在7個地點設立櫃位,並安排本署職員為居民及受影響的人士提供了21節現場法援諮詢服務,當中向約100名居民及受影響人士提供了服務
簡化經濟審查及提供多項豁免和扣減
法援署已調配人手加快處理申請,務求讓合資格人士盡早獲得法援,在進行經濟審查的過程中亦提供了多項豁免和扣減,包括:-
- 豁免計算宏福苑物業的價值
- 豁免計算居民獲得的所有涉及宏福苑火災的捐款或援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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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申請人年滿60歲,法援署計算其資產時亦會扣除449,620元的金額(即相等於現時普通法律援助計劃的財務資格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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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險及家居保險就家居財物損失所作出的賠償金,亦不會計算在申請人的財務資源之內。此外,就涉及人身受傷而提出損害賠償申索的申請人,就其損傷而獲得的保險賠償亦可獲豁免
法援署會繼續在現有法律框架下盡力兼顧法理情,讓合資格的居民及其他受影響人士盡早獲得法援。
新修訂的《法律援助律師手冊》第六章(更新第3.1段)和第七章(更新第3.1段)
本署已更新《法律援助律師手冊》第六章和第七章,第3.1段新增了因嚴重病患退回法援案件的安排。詳情請按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