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部门策略计划

本署的策略计划是为部门订定明确的目标及执行的细节,并会先订立合理的原则,以及因应不断转变的社会需求定期作出调整,作为决定资源运用先後次序的根据,以确保资源调配得宜,用得其所。

部门策略计划载於本署网站。




(後排左起)张淑凝女士、陈荣操先生、卫关家靛女士、吴咏萍女士、张英敏女士、毛旭华女士、陈爱容女士、庄因东先生
(前排左起)锺绮玲女士、许丽容女士、陈香屏先生、邝宝昌先生

二○一○年策略计划的推行情况

审批法援申请和监察外判案件

政府当局完成了就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财务资格的准则每五年进行一次的检讨。本署於二○一○年把检讨後得出的建议,提交法律援助服务局及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作谘询。本署会协助民政事务局实施获事务委员会通过的建议改善措施,有关措施预期於二○一一年推行。




法律援助署署长陈香屏(中左)、法律援助署副署长(申请及审查)邝宝昌(左三)、署理法律援助署副署长(政务)锺绮玲(左一)、署理法律援助署副署长(诉讼)卫关家靛(左二)及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公民事务)周锦玉(右三)於二年十一月十六日与新加坡律政部常任秘书彭建强(中)会面,并就两地的法援服务交流意见。


由二○○九年起,民事诉讼的法援受助人可获资助进行调解,作为排解纠纷的另一途径。自此,选用调解服务的受助人人数及调解服务所涉及的开支均持续上升。在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申请及审查科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陈爱容女士出席由法律援助服务局举办以调解服务为题的研讨会,向律师及调解员讲述调解与法援须注意的事项。

为配合民事司法制度改革中以调解协助解决争议的目标,本署举办有关调解的内部讲座,由法官及合资格的调解员主讲,让本署职员得知调解实际如何运作,从而可妥善和有效地处理审批调解费用的要求,并对署内律师利用调解处理法援诉讼提供专业意见。本署亦提升个案管理及个案会计系统,收集有关调解服务的资料,以协助本署监察调解服务的使用情况。




法律援助署署长陈香屏(左)於二年六月三十日与到访的新西兰法律援助服务局主席Sir John Hansen(右)会面,就香港与新西兰的法援服务进行讨论并交换意见。

资讯系统

本署的个案管理及个案会计系统支援署内500多名员工的工作,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软件现行版本的使用年期已超过七年。为确保日常运作保持畅顺,本署已获批拨款,以提升该系统。系统提升工程在二○一○年展开,预定於二○一一年年底完成。

本署获邀参与一项跨政府部门的试验计划,以制订一套有关内容管理、档案管理和知识管理的电子资料管理策略。有关试验计划为期约六个月,已於二○一○年十月完成。

这次研究拟订了多项电子资料管理措施,建议分阶段推行。本署已申请拨款,以推行第一阶段的计划。建议的措施主要包括建立用作管理电子资料的资料管理基础,以及设立资料储存数据库。

在向市民大众及律师推广本署的工作和服务方面,本署的网站担当重要角色。本署曾於二○○五年推出全新的网站,在二○一○年,本署成立了工作小组,以提升网站的功能,使其更方便使用者,并提供最新的资讯。更新後的网站版面加入新颖易用的设计,已於二○一○年十一月启用。




法律援助署网页

顾客服务

本署十分重视持续提高顾客服务的水准。

为向本署缴付款项的受助人及判定债务人提供更多付款方式,本署於二○一○年六月推出“缴费灵”付款服务,收取按月分期缴付的分担费和判决款项。

本署为进一步向在港居住的少数族裔推广法援服务,除早前以多种少数族裔语言印制的法援服务资料小册子外,再印制了泰米尔语版的小册子。

因应二○○九年搜集的顾客意见,本署制备了填妥的申请表样本,放置在本署各办事处的申请柜位,并上载本署网站。

宣传

年内,本署继续进行推广,以加深市民对法援服务的认识。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民事诉讼)张英敏女士在“法律周2010”一分钟电视宣传短片亮相,推广市民可透过本署的电子入门网站预办法援申请。




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民事诉讼)张英敏(右)为「法律周2010」拍摄共分为十集的一分钟电视宣传短片。


在二○一○年十月,申请及审查科高级法律援助律师李帼明女士出席讲座,向保良局的社工和受虐妇女介绍本署的法援服务,并讲解有关婚姻诉讼的事宜,包括子女抚养权和申请禁制令。




高级法律援助律师(申请及审查)李帼明向保良局的社工及受虐妇女介绍本署的服务。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民事诉讼)庄因东先生出席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暨公职局协办的“两岸四地法援制度比较研讨会”,并担任主讲嘉宾,介绍香港的法援制度。




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民事诉讼)庄因东(左)在研讨会上发言。


为加强与法律界专业人士合作以提供优质法援服务,署长於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应邀出席立法会议员吴霭仪举办的“星期五茶聚工作坊”,并担任主讲嘉宾,向法律界人士讲解有关处理法援个案与私人案件在本质上的分别。




法律援助署署长陈香屏(左)向法律界专业人士讲解处理法律援助个案与私人案件在本质上的分别。

员工培训

年内,本署举办各类课程,满足各级员工的培训需要。

课程包括“回答热线查询”、“如何回复投诉人”及“如何评核外委律师收费单”的内部工作坊。另外,本署特为法律援助律师职系和律政书记职系人员举办了有关调解服务、《种族歧视条例》和雇员补偿申索的专题讲座。本署亦为首长级人员、律师和律政书记举办普通话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