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宣传工作

本署致力增加市民对法援服务的认识和了解,并加强与关注本署服务人士的沟通。

推广活动

“法律周2009”

本署与香港律师会携手合作,在“法律周2009”协力提高市民对法治和法援服务的认识。“法律周2009”开幕典礼电视特备节目于十一月二十八日在亚洲电视本港台播出。主礼嘉宾包括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先生、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先生、吴霭仪议员、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高浩文先生、香港律师会会长王桂埙先生及本署署长。超过600名观众参与在亚洲电视录影厂进行的节目录影。此外,诉讼科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庄因东先生亦在录影片段中亮相,介绍本署的服务。

 


接待来访团体

在二○○九年,本署共接待29个代表团/团体:

29个代表团/团体包括:

海外团体

新加坡国立大学义务工作小组的学生

 

英国民事司法委员会的代表团

 

新加坡法律援助局的代表团

 

台湾废除死刑推动联盟的代表团

 

蒙古国驻华大使馆的代表团

 

菲律宾家庭计划委员会的代表团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律系学生

内地团体

由中国人权律师关注组安排的4个内地律师代表团

 

中国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先生

 

7名内地法律学者

 

参加普通法训练计划的内地官员

 

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辖下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中国高级法官研修班”的一批内地高级法官

 

汕头大学法律系教授和学生

 

44名深圳官员的代表团

 

内地律师代表团

 

内地司法局/厅的官员

 

内地法律系研究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官员的代表团

 

25名河北省官员的代表团

 

合肥市律师会的代表团

 

海南省检察机关的代表团

本地团体

由孖士打律师行安排的两批律师行暑期实习生

 

社会福利署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的职员及义工

 

香港大学和中文大学法律学院的学生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的官员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的学生


九月四日
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民事诉讼(1)庄因东(左五)及高级法律援助律师李雅龄(左一)接待“内地司法厅/局来港交流培训计划”代表团,并向他们介绍本署的服务及运作。

传媒查询

在二○○九年,本署的新闻组共处理约700宗传媒的查询。

《法律援助署通讯》

为加深市民对法援服务的认识和了解,让市民知悉法援服务的发展,本署出版了《法律援助署通讯》(“《通讯》”)。

《通讯》放置在本署各办事处的接待处,供市民索取,并分发给民政事务总署各区谘询服务中心、非政府机构、惩教所及法庭联络主任等。此外,本署把过往各期和新出版的《通讯》定期上载本署网页,方便对法援服务有兴趣的人士浏览。

十一月十九日
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刑事毛旭华(前排左四)及高级法律援助律师/申请及审查陈运杰(前排左二)接待二十五位参加“河北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事务干部赴港学习考察团”的内地官员,并向他们简介本署的角色及职能。

刊物

继本署于二○○八年以7种少数族裔的语言(包括孟加拉语、印度语、印尼语、尼泊尔语、菲律宾语、泰语和巴基斯坦语)印制法援服务资料小册子后,二○○九年再印制了越南语及旁遮普语版的小册子,向更多人推广法援服务。

上述小册子可在本署各办事处、各有关领事馆、惩教署、司法机构资源中心、劳工处、各区警署及民政事务总署谘询服务中心等政府部门索取,亦可在本署网页下载。

为反映在二○○九年实施的调整额,本署相应修订了财务资料一览表,供市民参阅。该表载列了关于现行财务资格限额、个人豁免额、普通法律援助计划的分担费,以及法律援助署署长第一押记的特定利息等详尽资料。

年内,本署亦更新了多份刊物的内容,包括“法律援助诉讼的分担讼费及法律援助署署长的第一押记”、“怎样计算你的财务资源及分担费”、“怎样申请民事诉讼的法律援助”和“顾客服务标准”,介绍本署的最新电子服务–“法律援助电子服务入门网站”。透过此网站,年满18岁并持有有效电子证书的申请人,可预先提交“预办申请所需资料”,然后才正式办理法援申请,节省时间。随着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在二○○九年四月实施后,调解已成为民事司法程序的一部分。因此,本署亦更新了有关离婚事宜的便览和流程表,加入处理离婚诉讼可利用调解服务的资料。

本署出版的刊物目录载于附录6。

网站

本署定期更新网页内容,为市民和外委律师提供全面和最新的资讯。在二○○九年,除了透过网站公布法援署署长第一押记的利息、个人豁免额及财务资格限额的修改外,本署还把以越南语及旁遮普语印制的法援服务资料小册子上载部门网站。此外,亦会在网页提醒市民有关法援服务重要事项的讯息,包括新的财务资格限额、提醒外委律师避免重复发信给署长的新措施,以及民事法援诉讼的调解服务可获资助等,藉此引起市民和外委律师的关注。

年内,本署亦把主要类别的法援案件(包括人身伤害案件、司法覆核案件、合约索偿案件、离婚案件及雇员补偿案件)的案件进度核对清单上载部门网站,有关清单设定时限,以便外委律师按时向本署汇报案件的进度作参考之用。随着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推行,本署会因应改革对民事诉讼程序的影响和改变,修订核对清单。

在二○○九年,本署网页采用了新的中文简体字转换服务,取代旧有的技术。这服务用离线转换方式,把繁体中文字转换为简体字。简体字版本的网页经覆核后才发布,确保网页的繁简字体版本内容相符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