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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政策

序言

法律援助署致力确保部门在一切运作事务及活动方面,均切合环保精神及注重环保原则,包括尽量减少废物、节约能源、提倡“废物利用”和“循环再用”资源,以及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鼓励他们身体力行。本署会定期检讨及持续改善资源运用的情况,以确保符合经济和环保效益。

由于本署的日常运作主要都在办公室内进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是水电、文仪用具如纸张等的耗用。目前,本署正密切监察文仪用具方面的耗用量,并不断提醒员工善用资源,减少制造废物。

另一方面,本署部分员工亦须执行户外工作,例如:与被扣押的法援申请人或受助人会面、送递或提取文件、把法庭文件送交对讼一方,以及搜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等。由于执行这些工作时须使用交通工具,本署鼓励员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以减少车辆废气所造成的空气污染。

环保政策

为社会整体利益着想,本署致力推行下列环保措施,以提升本署在环保工作方面的表现:

(a) 遵从各有关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
(b) 保持办公室清洁、严禁吸烟;
(c) 提醒员工的环保意识,以便在保护环境及防止工作间及家居污染等方面得到持续改善;
(d) 透过公务员建议书计划鼓励员工就改善及宣传环保的工作发表意见;
(e) 不论是对外向市民大众和致力于推动环保的人士,或对内向本署的员工,均不断传达本署的环保政策,以及在落实环保措施方面的进展;
(f) 在安排采购物料及办公室文具时,均以环保措施为考虑准则,在可行或符合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积极选购符合环保的产品;
(g) 透过循环再用及节约使用水电和纸张等措施,确保资源得以善用。有关措施包括:纸张双面使用,以电邮传送文件;
(h) 采取多项措施以减少车辆废气造成的空气污染,例如鼓励员工于执行户外工作时,尽量使用环保的公共交通工具及减少使用政府或部门的车辆;
(i) 指定部门主任秘书为部门的环保经理,以及分别在各组别中委任环保主任,负责推行并监察环保措施;以及
(j) 管理高层参与有关现行的各项环保目标及行动计划的定期检讨工作,并在适当时候提出新计划,以便配合政府在环境及持续发展方面的长远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