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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政策

序言

法律援助署致力確保部門在一切運作事務及活動方面,均切合環保精神及注重環保原則,包括盡量減少廢物、節約能源、提倡“廢物利用”和“循環再用”資源,以及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並鼓勵他們身體力行。本署會定期檢討及持續改善資源運用的情況,以確保符合經濟和環保效益。

由於本署的日常運作主要都在辦公室內進行,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主要是水電、文儀用具如紙張等的耗用。目前,本署正密切監察文儀用具方面的耗用量,並不斷提醒員工善用資源,減少製造廢物。

另一方面,本署部分員工亦須執行戶外工作,例如:與被扣押的法援申請人或受助人會面、送遞或提取文件、把法庭文件送交對訟一方,以及蒐集與案件有關的資料等。由於執行這些工作時須使用交通工具,本署鼓勵員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以減少車輛廢氣所造成的空氣污染。

環保政策

為社會整體利益著想,本署致力推行下列環保措施,以提升本署在環保工作方面的表現:

(a) 遵從各有關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
(b) 保持辦公室清潔、嚴禁吸煙;
(c) 提醒員工的環保意識,以便在保護環境及防止工作間及家居污染等方面得到持續改善;
(d) 透過公務員建議書計劃鼓勵員工就改善及宣傳環保的工作發表意見;
(e) 不論是對外向市民大眾和致力於推動環保的人士,或對內向本署的員工,均不斷傳達本署的環保政策,以及在落實環保措施方面的進展;
(f) 在安排採購物料及辦公室文具時,均以環保措施為考慮準則,在可行或符合經濟效益的前提下,積極選購符合環保的產品;
(g) 透過循環再用及節約使用水電和紙張等措施,確保資源得以善用。有關措施包括:紙張雙面使用,以電郵傳送文件;
(h) 採取多項措施以減少車輛廢氣造成的空氣污染,例如鼓勵員工於執行戶外工作時,盡量使用環保的公共交通工具及減少使用政府或部門的車輛;
(i) 指定部門主任秘書為部門的環保經理,以及分別在各組別中委任環保主任,負責推行並監察環保措施;以及
(j) 管理高層參與有關現行的各項環保目標及行動計劃的定期檢討工作,並在適當時候提出新計劃,以便配合政府在環境及持續發展方面的長遠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