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宣传工作

本署致力增加市民对法援服务的认识和了解,并加强与关注本署服务人士的沟通。

推广活动

“法律周2010”

本署与香港律师会携手合作,在“法律周2010”协力提高市民对法治和法援服务的认识。为庆祝法律周二十周年,“法律周2010”的开幕典礼於二○一○年十二月四日假葵青剧院举行。主礼嘉宾包括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先生、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先生、吴霭仪议员、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高浩文先生、香港律师会会长王桂壎先生及本署署长陈香屏先生。此外,为宣传法律周,诉讼科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张英敏女士亦在其中一集的电视宣传短片亮相,推广可透过本署的电子服务入门网站预办法援申请。




法律援助署署长陈香屏(左二)与其他主礼嘉宾於二○一○年十二月四日主持「法律周2010」开幕礼。


向外间机构/组织推广法援服务

为加强市民对法援服务的了解和认识,年内,本署为外间机构/组织举办了法援服务讲座。二○一○年三月,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申请及审查)陈爱容联同立法会议员吴霭仪在横头磡向九龙东居民介绍本署的民事法律援助服务。 四月,署理法律援助署副署长(政务)锺绮玲女士及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法律及管理支援)吕惠兰出席香港大学的职业讲座,向法律系学生介绍本署的工作。




署理法律援助署副署长(政务)锺绮玲(左四)及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法律及管理支援)吕惠兰(左三)於讲座後与法律系学生合照。


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民事诉讼)张英敏女士在四月、六月及十一月,分别到香港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和香港树仁大学向师生讲解民事法援和与家庭有关的法援服务。




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民事诉讼)张英敏(右)於二○一○年十一月三日应邀为树仁大学主讲,向60多名学生讲解香港的法援服务。


十月,高级法律援助律师(申请及审查)李帼明女士到保良局维安中心介绍法援服务。

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民事诉讼)庄因东先生在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出席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暨公职局举办的“两岸四地法援制度比较研讨会”,向与会者讲解香港的法援制度。

为推广现时已纳入法援范围的调解服务的效用,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申请及审查)陈爱容女士於二○一○年四月出席法律援助服务局举办的研讨会,向参加者讲述法援与调解服务。




法律援助服务局主席陈茂波先生(右)於研讨会後向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申请及审查)陈爱容(左)致送纪念品。

接待来访团体

在二○一○年,本署共接待24个代表团/团体:

24个代表团/团体包括:
海外团体
  • 澳洲梅铎大学法律系学生
  • 越南警察训练学院的代表团
  • 新西兰Sir John Hansen
  • 新加坡律政部常任秘书彭建强先生




法律援助署助理署长(申请及审查)卫关家靛(前排右五)及法律援助律师(民事诉讼)陈道洁(前排右六)於二○一○年一月十三日向一批来自澳洲珀斯梅铎大学(Murdoch University)的法律系学生,介绍本署的服务和运作。

 
内地团体 - 学生
  •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法律系学生
  • 汕头大学法律系教授和学生
  • 内地法律系学生和非政府组织人员




高级法律援助律师陈妙娟(前排右五)及周敏儿(前排右六)於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向22位来自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法律系的学生,讲解本署的角色及职能。





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法律及管理支援)吕惠兰(中)及高级法律援助律师(申请及审查)梁洁芬(左六)於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向广东省汕头大学法律系学生简介本署的角色、使命和运作。


内地团体 - 学者
  • 多所内地大学的法律系教授和山东省法援中心的代表团
  • 3名内地法律学者




法律援助署副署长(诉讼)许丽容(前排中)、法律援助署助理署长(诉讼)陈荣操(右四)及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民事诉讼)张英敏(右二)於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接待到访的内地大学法律系教授及研究员後合照。





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申请及审查)吴咏萍(左三)及高级法律援助律师(刑事)毛家碧(左二)於二○一○年五月十二日与内地大学法律学院代表会面,讲解本署的角色及运作。


内地团体 - 官员
  • 内地高级法官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女士
  • 普通法培训计划的内地官员
  • 内地司法局/厅的官员
  • 23名海南省高级政府官员的代表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先生
  •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局长郭兴旺先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先生




法律援助署副署长(申请及审查)邝宝昌(中)及署理法律援助署副署长(政务)锺绮玲(左)於二○一○年三月一日接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女士(右),向她简述本署的工作。





法律援助署署长陈香屏(左四)、法律援助署副署长(申请及审查)邝宝昌(左三)及署理法律援助署副署长(政务)锺绮玲(右四)於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接待由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先生(中)率领的代表团。


内地团体 - 律师
  •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安排的内地律师代表团
  • 内地律师代表团




高级法律援助律师(申请及审查)陈运杰(左)及法律援助律师(法定代表律师办事处)何慧娴(左二)於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向一群内地律师讲解本署在处理法援个案所担当的角色。


本地团体
  • 保良局翠林中心的职员
  • 由孖士打律师行安排的律师行暑期实习生
  • 香港海员工会主席和职员
  • 38名新来港妇女
  • 一群中五至中七的学生




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民事诉讼)张英敏(左二)、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申请及审查)吴咏萍(左)及法律援助律师(民事诉讼)陈道洁(右)於二○一○年七月七日与保良局代表分享经验,并讲解法援服务如何支援家庭暴力个案的受害者。





法律援助署副署长(申请及审查)邝宝昌(左三)、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申请及审查)张淑凝(左二)及助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申请及审查)吴咏萍(左一)於二年十月二十一日与香港海员工会主席及代表会面,解释申请民事法律援助的资格及程序。


传媒查询

在二○一○年,本署新闻组共处理约500宗传媒的查询。

《法律援助署通讯》

为加深市民对法援服务的认识和了解,让市民知悉法援服务的发展,本署出版了《法律援助署通讯》(“《通讯》”)。

《通讯》放置在本署各办事处的接待处,供市民索取,并分发给民政事务总署各区谘询服务中心、非政府机构、惩教所及法庭联络主任等。此外,本署把过往各期和新出版的《通讯》定期上载本署网页,方便对法援服务有兴趣的人士浏览。




刊物

过去一年,许多市民以经济或案情理由,质疑本署向某受助人批出法援。本署以专业和独立的方式处理针对受助人不应获得法援的陈述。不过,基於个人资料私隐及法律专业保密权,本署不能向作出陈述的市民披露调查的详情或结果,因而令人怀疑和误解本署的角色及陈述过程的成效。为了回应常见的问题及提高透明度,本署出版了一份小册子,阐述本署在收到针对受助人不应获得法援的陈述後所采取的步骤。上述小册子可在本署各办事处索取,亦可在本署网页下载。

为进一步向少数族裔推广法援服务,本署继以孟加拉语、印尼语、尼泊尔语、印度语、旁遮普语、菲律宾语、泰语、巴基斯坦语和越南语印制法援服务资料小册子後,再印制了泰米尔语版的小册子。




为打击索偿代理及教育市民不要透过索偿代理追讨意外人身伤害赔偿,本署更新了海报,提醒市民聘用索偿代理的风险。




年内,本署修订了财务资料一览表,以反映在二○一○年实施经调整後新的财务资格限额、个人豁免额、普通法律援助计划的分担费,以及法律援助署署长第一押记的特定利息等资料。本署亦更新了多份刊物的内容,包括“怎样申请刑事诉讼的法律援助”、“怎样申请法律援助辅助计划”和“怎样申请-寻求法律服务”,向市民提供更全面和最新的资料。上述刊物已上载部门网站。

本署出版的刊物目录载於附录6。

网站

本署定期更新网站内容,为市民和外委律师提供全面和最新的资讯。在二○一○年,本署推出全新的网站,版面更加易用和新颖。网页下半部设有动画,令网站的浏览和使用更为便捷。网页采用了电脑动画,吸引市民关注有关法援服务重要事项的讯息,例如使用“缴费灵”缴付法律援助服务款项、署长第一押记的利息及个人豁免额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