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辭
抱負, 使命及信念
策略計劃
服務承諾
Our Organisation
環保政策
以電子方式提交資料
辦公時間
法律援助署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English 搜尋 搜尋網頁指南聯絡我們
主頁
最新消息
關於我們
法律援助計劃
法律援助律師名冊
法律援助條例及其附屬法規
刊物及新聞公報
查閱資料守則
表格
招標項目
統計資料
相關網頁
多媒體資訊廊

審 批 申 請 所 需 時 間 的 服 務 承 諾

申 請 類 別
審 查 申 請 所 需 的 標 準 時 間
服 務 指 標

民 事 案 件

由 申 請 當 日 起 計 3 個 月 內 85%
刑 事 上 訴 案 件

  -
要 求 減 刑
  -
要 求 推 翻 原 判
高 等 法 院 原 訟 法 庭 / 區 域 法 院
交 付 審 判 程 序
 

由 申 請 當 日 起 計 2 個 月 內
由 申 請 當 日 起 計 3 個 月 內
由 申 請 當 日 起 計 10 個 工 作 天 內
由 申 請 當 日 起 計 8 個 工 作 天 內
 

90%
90%
90%
90%


有 關 付 款 安 排 的 服 務 承 諾


付 款 對 象
付 款 所 需 的 標 準 時 間
服 務 指 標
受 助 人 中 期 付 款

在 收 到 有 關 款 項 及 / 或 外 委 律 師 估 計 的 訟 費 通 知 後 ( 以 適 用 者 為 準 ) 1 個 月 內 支 付 。

95%

餘 款

在 全 部 的 訟 費 及 代 支 費 用 獲 有 關 方 面 同 意 , 以 及 收 妥 應 付 予 受 助 人 和 法 律 援 助 署 的 全 部 款 項 後 6 個 星 期 內 支 付 。

95%
律 師 / 專 家 / 其 他 人 士 預 支 款 項

在 收 到 帳 單 後 6 個 星 期 內 支 付 。

95%
餘 款

所 有 訟 費 及 代 支 費 用 獲 有 關 方 面 同 意 後 , 或 在 收 妥 應 付 予 受 助 人 和 法 律 援 助 署 的 全 部 款 項 後 ( 以 較 後 的 日 期 為 準 ) 6 個 星 期 內 支 付 。

95%